本网讯(王柯亮) 10月14日下午,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凭借集中“执行攻坚”的东风,通过不懈努力,高效调结了梁传稳、梁卓林、梁校彩、梁学书、梁光坤五人申请执行梁先能、梁先义五件运输合同纠纷案。五位申请人看着自己的血汗钱得到保障,内心由衷地对法官表示感谢。
2009年7月份,家住瑞昌市码头镇的梁传稳、梁卓林、梁校彩、梁学书、梁光坤等五人农用车司机为建设新农村的包工头梁先能、梁先义运输石子。工程做完后,梁传稳等五人却迟迟见不到“包工头”支付运输费。无奈之下,梁传稳等五人把梁先能、梁先义告上法庭。法院在审理后,判决并支持了五人的诉讼请求。法律文书生效后,两被告却不理睬五人的催讨,五申请人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两被执行人三角债较多,对法官下发执行通知书和传票也是一拖再拖,久久不回音讯。对于本案五人的运输费,更是一直未履行。
10月14日,执行人员得知两被执行人都在瑞昌市码头镇自己的家中后,立即赶到被执行人家中。执行人员在当地乡、村、组的配合下,顺利的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村部。刚开始两被执行人情绪比较激动,极其不配合,执行人员便和乡、村领导耐心反复做思想工作并言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法律后果。经过几小时的思想规劝,两人激动的心态终于平静下来。在法官的主持下,通过众人的调解和劝导,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被执行人向亲朋好友借款按达成的协议要求当天履行了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