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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征地拆迁中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作者:赖荣清 吴高雄 发布时间:2013-10-15 10:50:06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涉及征地拆迁中的职务犯罪越来越多。通过分析发现职务犯罪案件有以下特点:一是犯罪主体以村居干部居多。二是犯罪方式以共同犯罪为主。三是犯罪手段较为单一,以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直接侵吞为主。四是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危害性大。在涉案金额少也几万元,多则上百万元。因该类案件涉及面广、涉及农户多,故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社会危害性大。 笔者分析认为有以下原因导致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高发:一是拆迁前提不合法,个别工程存在“先用后占”的情况,导致征地拆迁工作超出了法律的监管范围。二是征地拆迁中土地勘查丈量、套用补偿标准、补偿款的发放等关键环节缺乏公开、公正、透明的操作流程,导致补偿款易被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三是现行拆迁条例和《物权法》相矛盾,具体实施办法缺乏可操作性;四是征地拆迁中权力过分集中,缺乏监管。实际征地的数量、征地的对象、补偿款的发放等均由乡村提供、落实,经手和管理土地补偿款的权力集中在少数乡村干部手中。绝大多数村委会缺乏完善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混乱,加之基层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给职务犯罪提供了土壤。 对此,笔者建议:一是强化法制宣传,加强廉洁教育。深入征地拆迁工作的各个阶段和职务犯罪易发环节,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案例教育、旁听庭审、印发法律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等活动。二是强化惩治力度,加大预防措施。力排各种阻力和干扰依法及时对征地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绳之以法,震慑征地拆迁的主管人员。联合检察院积极开展行业预防和个案预防,与征地拆迁部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三是及时发出司法建议,规范拆迁流程。建议拆迁前举行公开听证,及时宣讲拆迁补偿、操作程序文件,公开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严格执行公示公告程序;拆迁中公开被拆迁房屋的测量和评估等操作程序,在被拆地段设立公示栏,将具体的征地拆迁面积、产权人、户籍人口、应拆除面积、附属物、补偿标准、补偿金额、支付期限等具体事项向群众公开。及时公布拆迁单位及工作人员身份,公开举报电话、接待信访时间等投诉和复议渠道,以便群众监督。四是对接物权法,修改完善拆迁条例。建议立法机关根据物权法大幅修改拆迁条例,完善强制拆迁的条件和程序,即强制拆迁必须以征收行为满足“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给予了足额的补偿”等条件为前提。对拆迁条例不符合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精神的规定予以废除或修改,对物权法的原则性规定予以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 (作者单位: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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