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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庆生欲吸食K粉 毒贩送货上门人赃俱获
发布时间:2013-10-12 09:38:51


    本网讯(吴坦骏)  为庆祝朋友生日,居然欲以吸毒助兴,在娱乐场所门口正准备交易时,被警方人赃俱获。近日,广西省凤山县法院以被告人方国俊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3年3月的一天晚上,凤山县人叶晓群等人在县城某KTV包厢内为朋友过生日,23时许,叶晓群等人想买K粉吸食助兴,于是打电话给相识的方国俊。不久,方国俊来到KTV门前,将K粉交给叶晓群,叶当即支付了毒资500元。叶晓群让方国俊再联系要700元钱的K粉,方国俊即打电话给另一毒贩周伟(另案处理),周伟驾驶摩托车来到KTV门前,见到叶晓群和方国俊,直接将K粉交给叶晓群,叶晓群将700元交给方国俊时,当场被凤山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周伟见状即驾车逃跑。经现场称量,从叶晓群手中扣押到的K粉重量12.27克及从其口袋内扣押到的K粉重量8.19克,共计20.46克。经河池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从叶晓群身上扣押的两包K粉均检出氯胺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方国俊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联络、贩卖,其主观上具有贩卖毒品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方国俊归案后如实供述其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方国俊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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