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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藏在烟盒中 男子人赃俱获被判刑两年半
发布时间:2013-09-29 11:34:39


    本网讯(廖涛 熊小辉)  携带毒品怕被发现,男子便将毒品藏在烟盒中,终因形迹可疑被抓获刑。2013年9月13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被告人彭鹏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3年7月12日21时许,被告人彭鹏骑电动车窜至南昌市建德观路口灵应桥桥头时,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查。公安人员从其电动车脚踏板的印花塑料袋中查获装有177粒麻古和9袋冰毒的硬芙蓉王烟盒一个,并当场扣押上述毒品。经依法称重,上述麻古净重16.56克,冰毒净重20.97克,共计37.53克;被告人彭鹏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鹏违反对毒品的管制性规定,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类毒品37.53克,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彭鹏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彭鹏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刑罚,又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属毒品再犯,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彭鹏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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