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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揽工程行贿国家工作人员 “神通老总”获刑
发布时间:2013-09-18 14:18:39


    本网讯(卢芯)  广西百色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的经理黄有理从2008年至2012年间承接工程不断,令业界人士羡慕不已。然而这个看似神通广大的工程老板,却为承接到这些工程而不惜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现今这位神通老总因多次行贿而受到了刑罚。9月17日,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黄有理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审理查明,2008年,百色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的被告人黄有理找时任西林县人民医院院长梁某某(另案处理)帮忙承建西林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工程,并承诺给好处费,梁文石表示同意。后梁某某违规向黄有理透露该工程参与投标公司等信息,黄有理就找到参与投标的百色第一建筑公司、百色第二建筑公司帮忙,通过违规操作使其百色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如愿中标。2008年7月31日,黄有理为感谢梁某某所给予的帮助,经苏某某通过银行转帐送给梁某某10万元。

    2009年6月份,被告人黄有理找时任西林县卫生局局长黄某(另案处理)要求承建西林县古障镇卫生院职工流转房工程,并承诺给好处费,黄某表示同意。后黄某在选择施工企业时,不顾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的招标方式报批手续,于2009年8月9日以违规的议标方式直接将该工程给黄有理承建。事后,黄有理为感谢黄某所给予的帮助,送给黄某5万元,黄某收下这5万元后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2012年7月份,被告人黄有理通过时任西林县卫生局局长黄某得知有西林县西平乡卫生院公租房工程,即表示要承建该工程。黄某在该工程报经县政府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来选择施工方后,违规向黄有理透露标底等信息,并授意黄有理去找另外两家公司来陪衬进行竞争性谈判,以此确保黄有理中标。黄有理就去找两家公司来陪衬,通过违规操作使其百色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如愿中标。事后,黄有理为感谢黄某所给予的帮助,送给黄某4万元,黄某收下这4万元后用于个人生活开支。被告人黄有理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有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行贿数额达19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态度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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