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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偷牛弟弟卖 交易场被抓齐领刑
发布时间:2013-09-10 09:58:00


    本网讯(罗彩萍)  都说兄弟情同手足,这兄弟俩配合得还真默契,哥哥负责偷牛弟弟负责卖。2013年9月9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成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决刘成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3年1月27日凌晨2点,刚刑满出狱不久的刘成宇约上朋友(已另案处理)一起到附近的村子,进入一村民的牛栏盗走母水牛和小牛仔各一头。得手后,刘成宇打电话给弟弟刘成明,要他开车拉牛去市场上卖,刘成明明知是盗来的耕牛仍用自己的货车帮忙拉牛去卖。兄弟俩在市场上卖牛时,因形迹可疑被群众举报,后被民警抓获,经武宣县价格认证中心估价,被盗两头耕牛的价值为人民币14000元。

    归案后,俩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已将被盗耕牛退还失主。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成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 14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刘成明明知是刘园海盗窃所得耕牛而予以转移,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案件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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