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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货车轮胎夺人命 法官当日调结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08-30 16:45:30


    本网讯(蓝必干 卢靖)  8月29日,当当事人韩继培从平果法院领走赔偿款时,他忍不住握住法官双手对法官连声道谢,感谢法官速办速结,有力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2013年8月2日,对韩继培一家人来说,是一个黑暗的日子。这一天,刚满2岁的小颖跟往常一样和姐姐在自家大门口玩耍。突然,一个重型货车的车轮突然从天而降,直向小颖家大门冲来,瞬间便将房门撞坏并压住了小颖幼小的身躯。小颖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8月6日死亡。经查,当日夺人性命的车轮来自于邓亮英驾驶的重型货车,该重型货车的使用管理人为南宁粮运旅游运输公司。当天,邓亮英驾驶这辆载有42.34吨铝土矿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韩继培家门附近时,由于该车第三桥右侧轮胎螺栓断损,导致轮胎脱离车辆向前运动撞击到韩继培的民房及民房内的小颖。8月21日,平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邓亮英付事故全部责任。8月22日,韩继培一纸诉状将邓亮英、南宁粮运旅游运输公司告到平果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150万元。

    平果法院受理该案后,熟谙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蓝必干庭长决定主持双方调解。经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异议,只是对赔偿款项有较大的分歧。面对当事人焦灼的神情,蓝庭长连午饭、午休都顾不上,便召集双方当事人倾心交谈、析法说理,从案件本身讲到了生命的脆弱和价值,从法律的规定讲到人情的可贵。最终,南宁粮运公司同意按法律规定向原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并给予原告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为此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矛盾得到了及时有效化解。

    该案能如此迅速的调解结案,是双方当事人当时都没有想到的。事实上,平果法院的法官们正是以这种“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情怀,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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