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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记耳光打出祸 法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3-08-29 11:00:33


    本网讯(罗祥对)  “你说其实平时我们之间又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的,就为了一句话她就动手打伤我,医药费是怎么都该出的啊!”原告董平面对法官说道,8月26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董平与被告李青都是土生土长的龙头山镇人,大家平时乡里乡亲的有事都是你帮我我帮你的,并没有什么矛盾。这天李青家里的电器坏了,就来到董平的修理店,想看看能不能修好。到了以后双方因一点小事,原告董平与被告李青发生口角,争执中情绪激动的李青动手打了董平两个耳光,董平被打导致鼻子出血,后来到了卫生所治疗花去医药费835元。本来董平想会发生争吵自己也要付一点责任的,何况大家都是乡亲平时由没有矛盾,只要李青把医药费除了也就算了。可是经鲁甸县龙头山镇派出所调解,被告李青就是不愿意承担医药费,于是原告董平起诉到法庭,要求被告李青支付自己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1500元。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是邻里纠纷,法官立即通知被告李青来法庭调解,并从情依法开导双方,劝双方都是熟人,何必因一点小事伤了和气。被告李青毕竟因为冲动造成董平受伤的事实,医药费是必须承担的。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被告李青自愿当庭给付原告董平损失共计835元;2、被告李青当庭给原告董平赔礼道歉;3、双方以后不能因此事发生事端,谁引起事端谁负责。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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