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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听说弟弟被骂 一棍致人轻伤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3-08-28 11:31:29
本网讯(罗彩萍) 都说兄弟如手足,哥哥喝酒后听说弟弟被人骂了,持棍为弟弟报仇,一棍下去他人受伤哥哥领刑。2013年8月27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决如下莫浩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5月27日下午五点,莫浩林从朋友家喝酒回来,看见弟弟坐在院子门口一声不吭,便上前问弟弟为何闷闷不乐,弟弟便说刚刚在村子的商店里和同村人莫成明吵架了。莫浩林一听弟弟被别人骂了,马上从院子里拿一根棍子跑到商店找莫成明,质问他为什么骂自己的弟弟,莫成明见状当即躲进商店内不想与他争论,谁料莫浩林直接就跑进商店朝莫成明身上打了一棍,致莫成明肩部、手臂受伤。经武宣县公安局法医师鉴定,莫成明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案发后,莫浩林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案件审理期间莫浩林和莫成明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莫浩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予以从轻处罚,其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规定作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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