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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为他人骂亲娘 拿碗狂砸酒友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8-22 11:13:05


    本网讯(罗彩萍)  朋友聚餐难免说说笑笑,不曾想一句“你妈的”却让一人受伤一人被判刑。2013年8月21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决徐应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12月8日晚上8点,徐应明到朋友家喝酒,大家有说有笑,在闲聊过程中徐应明和一起喝酒的李涛因言语不和发生口角,期间李涛不满的骂了一句“你妈的”,这只是李涛生气时候的一句口头禅,徐应明便以为李涛是在辱骂自己的母亲,立马拿起碗往李涛身上砸,李涛见状立马躲开,但是,徐应明继续拿起桌面的碗往李涛身上狂砸,导致李涛的右侧面部和额头受伤。经武宣县公安局法医师鉴定,李涛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案发后,徐应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案件审理期间,徐应明和李涛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赔偿李涛30000元人民币,得到李涛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应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予以从轻处罚,与被害人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已按协议履行完毕,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案件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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