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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恶习不改再沾毒品“三进宫”
发布时间:2013-08-21 09:50:25


    本网讯(余志刚 彭春玲)  河池市金城江区一“瘾君子”,曾因吸毒、贩卖毒品两次被有关司法部门判刑入狱,但仍恶习不改,刑满释放后又重操旧业非法持有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第三次“进宫”。8月20日,覃健忠被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以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4月18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覃健忠叫吸毒人员覃宇亮、李丁、黄晓华等人一起到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顺兴商务宾馆开房吸毒。当被告人覃健忠等四人正在208号房吸毒时,被公安人员查获,并从被告人覃健忠的内裤中搜出一透明塑料袋,内装有白色透明块状结晶体30.39克疑似毒品。经检验,查获覃健忠的毒品可疑物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冰毒)。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覃健忠明知毒品甲基苯丙胺而非法持有30.39克,其行为巳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覃健忠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两次被判刑,是毒品再犯,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案后,被告人覃健忠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案件情况,法院于是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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