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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医交友不慎染毒瘾 以贩养吸获刑七个月
发布时间:2013-08-21 09:58:27


    本网讯(覃兆华 杨冬妮)  刘勇原本是一名牙医,因交友不慎染上吸毒恶习,由于没钱购买毒品便铤而走险干起了“以贩养吸”的勾当。8月20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一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勇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依法收缴被告人刘勇违法所得人民币290元,上缴国库。

  被告人刘勇正值不惑之年,作为一名牙医,平时收入可观,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自从前几年交友不慎开始吸食毒品,便与毒品为“友”,逐渐吸毒成瘾,以贩养吸。2013年4月9日16时许,被告人刘勇在贵港市港南桥圩镇一中学门口,以人民币290元的价格讲两小袋可疑物贩卖给苏志,交易完毕后即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苏志身上上缴毒品可疑物两小袋(经称量,净重0.4克),从被告人刘勇身上上缴获毒资人民币300元及毒品可疑物一包(经称量,净重0.9克)。经检验,上述毒品可疑物均检出海洛因。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勇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疑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刘勇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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