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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快速聚财贩卖毒品被判拘役四个月
发布时间:2013-08-16 10:06:27


    本网讯(向星州)  广西凌云一无业男子想不劳而获,为了快速聚财竟然打起了贩卖毒品的违法勾当,然而法网恢恢,在其刚第一次交易时就被公安机关查获。近日,广西凌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贩卖毒品案件,判处被告人王总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3年4月27日凌晨,被告人王总新和张永来从凌云县城一KTV包厢唱歌出来,王总新为把自己从广东带回的毒品买与张永来吸食,就叫张永来一起跟随其到“东来商务宾馆”216号房间同住。在房间内,王总新将其从广东购买带回的毒品(其中三包“K粉”)以100元的价格卖给张永来,后张永来在房间内吸食完1包。当日凌晨4时许,公安机关在“东来商务宾馆”216房间查房时,从张永来身上查获毒品可疑物2包,从王总新身上查获可疑物3包及赃款100元。后经对缴获的3包可疑物进行理化检验,可疑物检出为毒品海洛因,净重1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总新无视国家法律,贩卖毒品海洛因1克给他人吸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王总新是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本院在对其量刑时,决定酌情给予从轻处罚。为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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