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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时盗窃两起 疯狂“三只手”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3-08-20 10:17:17


    本网讯(余志刚 张晓莉)  河池市金城江区一村民绰号“三只手”,偷窃成癖,在进城拉货的两小时里,仍忙里偷闲,单独或伙同他人实施盗窃,一小时内连续作案两起,盗得苹果牌手机一部(价值4780元)及现金100元。日前,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莫宝付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3年4月5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莫宝付从河池市金城江区六甲镇到金城江城区民族路河北批发街拉货时,看到被害人卢伟师与女友兰叫及女儿三人,且兰叫的上衣口袋内放着一台手机,即跟踪至河北批发街86号门前,趁兰叫不注意时,将兰叫口袋中的手机盗走。12时许,被告人莫宝付又窜至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部车门巷道,趁被害人韦芳不注意,伙同一名外号叫“小罗”的男子将韦芳的现金100元盗走。后被韦芳及丈夫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经河池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苹果5牌A1429直板手机价值人民币478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莫宝付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实施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盗窃财物价值48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巳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构成了盗窃罪。案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酌情给予从轻处罚。综合案件情况,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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