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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劫放言烧车 “90后”青年被判徒刑
发布时间:2013-08-20 10:12:03


    本网讯(金自仿 傅南)  带着剪刀、汽油瓶和打火机打算抢劫的士,却被机智的司机以取钱为由趁机报警,警察赶到时,生于1992年的无业男青年杨卫还以为司机送钱来了。

    2013年1月7日6时许,被告人杨卫经事先策划,携带一把剪刀和一瓶用“娃哈哈饮用水”瓶装的大半瓶汽油,在株洲市荷塘区合泰晨光小区附近,窜至被害人朱某驾驶的出租车上,谎称到株洲市荷塘区红旗广场。途中,被告人杨卫以身上携带有枪相威胁,要朱某马上拿出500元给他。朱某说没有钱。被告人杨卫又拿着装有汽油的“娃哈哈”饮用水瓶子,威胁朱某说:“不给钱就放火烧车。”朱某以去银行取钱给被告人杨卫为由,将车开至株洲市消防支队旁,下车后赶到附近的桂花派出所报案。该所民警立即将杨卫抓获,从杨卫处搜查出作案工具:一把剪刀、一瓶汽油、二个打火机。

    荷塘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卫采取胁迫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杨卫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杨卫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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