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中州) 广西德保一“80后”小伙,在同学聚会回家的路上,与朋友在暴雨天飙车,由于视线不好且车速过快,撞上了行人,造成行人死亡、该小伙受伤的交通事故。2013年8月8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判处被告人岑宝庆犯过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2年11月17日16时许,被告人岑宝庆与朋友钱华斌在德保县同学聚会后,两人均无证驾驶着各自的摩托车回家,由德保县城往德保县敬德乡方向行驶,才驶进乡村公路不久便下起了大暴雨,年轻气盛的他们并没有停下来避雨,而是加足马力,你追我赶的开始飙车。当行驶至农脉屯附近路段时,由于雨天路滑,下暴雨视线不好且车速过快,被告人岑宝庆驾驶的摩托车撞上了走在路边的村民刘北振,造成刘北振死亡、岑宝庆受轻伤和车辆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经德保县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岑宝庆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岑宝庆主动向交警部门投案自首,并赔偿死者家属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岑宝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无证车辆上道行驶,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岑宝庆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后主动向交警部门投案,并已赔偿死者家属全部经济损失,得到死者家属谅解,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