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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恶意拖欠货款 法院动真格当即还
发布时间:2013-08-13 10:40:26


    本网讯(覃珍华 罗彩萍)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韦平和李永欠人钱财不但不还态度还很蛮横,2013年8月12日,武宣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该案,韦平当即还完欠款。

    2012年,韦平和李永合意共建一栋集资楼,9月28日,俩人向杨平购买钢材共计货款213771元,由于当时资金紧张,俩人和杨平约定2012年12月1日前付清该笔货款。但是,还款期限到后俩人均没有要还款的意思,杨平多次上门催收,俩人才断断续续以通过银行转账或指定他人代付的方式付给杨平货款139000元,尚欠的货款74771元一直未支付,开庭时俩人均未到庭参加应诉,武宣法院判决韦平和李永支付给杨平货款74771元,并互负连带责任。

    判决书送达后,韦平和李永均视而不见,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调查韦平和李永的财产状况,未发现两人名下有银行存款,但发现韦平名下有一辆价值五十万元的丰田越野车。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到韦平家,耐心做思想工作,但韦平并没有要还钱的意思,还扬言说“我有钱有车,但就是不想还钱,你们没有权利也不敢扣我的车”,不管执行法官如何释法析理,韦平均无动于衷。

    8月12日,执行法官依法将拘留决定书及扣押车辆裁定书送到韦平手上,原本态度蛮横的韦平马上转变态度,当即答应还钱。当日下午,执行法官便电话通知杨平前来法院领取案款,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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