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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垌法庭诉前联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相邻纠纷
发布时间:2013-08-06 14:35:37
调解现场 本网讯(傅小林) 2013年8月5日,广西岑溪法院糯垌法庭协同三堡镇政府采取诉前联动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同堂叔侄间因相邻房屋界址、排水引发的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确认但一方拒绝履行而将成讼的相邻纠纷。 2011年农历4月8日,已逾古稀的原告欧启寿与知天命的同堂叔公欧少章因相邻房屋界址、排水问题发生矛盾,争执不断。2012年10月30日,经三堡镇纪委李小模书记带队,国土所、城建站、司法所参与,村民委员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达成了协议。协议内容为:一、欧少章在2013年3月底前自行拆除占用超出房屋证违章建筑部分0.80米楼面及墙体;二、欧启寿在2012年10月31日前拆除堵塞排水口前面的水泥砖,保持排水沟畅通,如有淤泥堵塞由欧少章负责勾通。因当时欧少章的一个儿媳妇怀孕故宽限其拆除时间,而为应付当时山水灌注房屋(双方的房屋属于镇政府关注的地灾点之一,防山滑坡)形成祸患,协议后,欧启寿主动履行协议。但逾期后,经村委催促,欧少章户拒绝履行协议。 2013年4月中旬,欧启寿仅仅向法庭递交一份诉状,因无相关事实证据而被劝回,之后其偶尔打电话到法庭问处理情况,法庭耐心解释让其补正材料。欧启寿多次到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信访,也都被建议找法庭。7月30日,其将相关材料补正要求法庭依法办理,但诉状作为原告的多列了其兄弟,法庭核实时该兄弟因争议地与其切身利益不大而不愿意参与诉讼,虽然协议书上有该兄弟的签名。这意味着原告的诉状还是不合格的。法庭傅庭长考虑到老人反复奔波在多个部门间确实不易,立案、判决都不存在难题,难在如果被告一意孤行拒绝履行后的强制执行,难免会世代成仇。最终决定与镇政府调处过的同志们沟通、了解再定夺。于是,傅庭长拨通了三堡镇纪委李小模书记的电话,李书记详细说明了当时的调解过程,建议法庭进行诉前再调解,到时其派参与过的一、二个同志一同前往。 雷厉风行是糯垌法庭的风格。5日,上午9:30到三堡镇政府接李书记安排随同的镇城建站长钟明进、工作人员刘发南后直奔三堡镇蒙奇村民委员会,之前已经让村委通知当事人大约10:30在村委等候。到村委后马上进入调解工作,问询双方的意见,原告要求按协议办,但被告称“协议”没经其子们同意,况且之前还有多个协议,是原告父亲辈多占了房屋,要求到现场看过再说。因村道中段低洼积水车辆过不去,炎炎烈日下正午,一行人徒步走向距离村委约1000米的争议地。被告三个儿子中有两个在家,他们的家属都在家,吵吵嚷嚷地说拆绝对不可能。法庭及镇干部张弛有度地让双方摆“乌龙”,疏解双方的部分积怨。有意识地、选择性地对被告方的家人及邻居说法、析理,说拒不履行协议可能的法律后果。经过现场勘踏,一目了然,双方的相邻排水彻底解决,被告多占建房对原告通行略略造成不便,其实原告完全可以不走这条路。只是因原告为对方急需拆除了自己的闲置房屋,但被告却不拆,还骂其日子无多了。又是“争口气”官司。傅庭长向原告一针见血指出其痛处,希望其得理也要让人,何况是自己的同堂兄弟,远亲还不如近邻呢,以和为贵,退一步海阔天空。并建议和引导其变更诉求,可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补偿。针对被告的长子明事理、小儿子蛮横,分别进行疏导、说法。近14:00,双方意向以钱的方式解决,而单方征求得原告的最低要求是人民币5000元。让双方各自考虑,午餐后再到村委协商。而联动的同志们定下了分别击破、攻心战等调解方式,预计补偿款在3000元幅度适宜。 下午,双方分别到来,先是原告,对其重在说情;后来者被告父子,重在说法。虽然有反复,最终双方达成新的调解协议,原告变更要求被告拆除多占地房屋为接受一次性的经济补偿款人民币2600元,当即履行;被告方在今年农历年前加盖活动水泥板于争议地前排水沟,方便通行。 整合众人力量,联调过程山穷水尽,终究柳暗花明。爽!尽管喉咙破了声。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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