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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迷轻信算命租车抵押骗钱血本无归判七年
发布时间:2013-08-01 13:42:51
本网讯(黄赫思 卢荣旗) 近日,广西百色中级人民院依法改判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赵常金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二个月。 赵常金从2008年起开始买彩票,但从未中过大奖,经过“总结经验”,认为自己已经被“穷鬼”缠身,于是来到百色市右江区桂林街的一“算命先生”处算命,要求其给出解决办法。“算命先生”说他买彩票的日期不对,要想中大奖就要在距其2013年生日之前10天最近的那一期买,投入越大越能中大奖。赵常金信以为真,想方设法筹钱。 2011年11月初,赵常金租用白德宽一辆桂AD3163丰田轿车,同年11月27日私自将该车抵押给陈贵友换取28000元的借款。 2011年12月2日,赵常金向靖西县靖鸿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用一辆车牌号为桂DL6114的上海英伦牌轿车,同日将该车抵押给黄珊,换取借款25000元。2012年1月27日,赵常金以赵氏化妆品总店作抵押向陆昌友借款33500元,将其中的25000元还给黄珊,并把桂DL6830轿车停放在陆昌友的洗车场里。 2011年12月10日、11日,赵常金先以自己经营的化装品总店作抵押,分两次向黄珊借款40000元。同年12月12日,赵常金以其隆凯的名义再次向靖鸿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用一辆桂L59610的马自达轿车,过后将该车抵押给黄珊,作为40000元借款的抵押。 2011年12月13日,赵常金再次以租车的名义用其妻子胡王香的驾驶证向靖鸿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用一辆LD6751的奇瑞轿车,同年12月19日将该车抵押给黄光进,换取借款18000元。 后赵常金将得到的钱全部用来购买距离其生日之前10天最近的那一期彩票,结果没有中奖。 赵常金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常金在租赁到他人的车辆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将车辆抵押给他人以获取钱财,作案四次,价值为249211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关于辩护人黎应欣提出指控被告人赵常金犯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人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赵常金多次作案,酌情从重处罚。其非法所得86000元,依法追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一、被告人赵常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二、被告人赵常金作案的非法所得86000元,依法追缴。 赵常金上诉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赵常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租车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涉案价值249211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一审认定的罪名有误,应予以纠正。赵常金多次作案,可酌情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人民法院(2013)靖刑初字第33号刑事判决;二、上诉人赵常金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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