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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纪委副书记诈骗获刑八个月罚金3千
发布时间:2013-08-06 09:18:51


    本网讯(周勤 李君)  一被告人在到乡里办事过程中,谎称自己是县里纪委副书记,可以为他人办理低保和驾驶证,骗取了受害人3800元。日前,河南省南召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金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南召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5月份,被告人王金岐在乘坐南召县白土岗镇姬村枣庄组村民张某某驾驶的出租车时,对张某某慌称自己是中共南召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副书记王某,可以帮助其办理农村低保、驾驶证及农村危房改建款,并取得了张某某的信任。此后王金岐以帮助张某某办理农村低保和驾驶证为由,先后骗取张某某人民币3600元,骗取张某某的哥哥张大标人民币200元。2013年4月9日,王金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金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指控其犯罪成立,予以支持。王金岐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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