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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吐口水引邻里打斗 女子冲动伤人领刑
发布时间:2013-08-06 11:16:21


    本网讯(李剑平)  有道是: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一时有困难,邻居随手帮个忙就是个方便。但有一对邻居因琐事吵架,由此引发两家大打出手,造成一人轻伤。一时冲动,触犯刑律悔之晚矣。日前,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胡淑琼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胡家与邻居张家都经营小卖部,同行是冤家,关系素来不和。2013年1月2日,张家将枣子置于门前出售,胡家的小孩贪玩,往枣子上吐了下口水。积怨已深的两家人为此事发生争吵,进而引发两家多人参与打斗,造成6人受伤。当晚,张某的妻子邓小英找胡家人理论,矛盾非但没化解,又拉扯起来,扭打之中,23岁的胡淑琼一时冲动,拿起火钳将邓小英打伤,经鉴定,邓小英的伤情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淑琼不能冷静处理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胡淑琼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本案系邻里纠纷引起,被害人邓小英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故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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