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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前女友分手索要感情费无果伤人领刑
发布时间:2013-06-26 15:16:15


    本网讯(覃警虑 韦梅玲)  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男子韦有为与女友蒙菲相恋时无比甜蜜,只为一点小矛盾轻率提出分手,不料,女友分手后很快与他人同居结婚,韦有为后悔为女友花了太多钱,便向女友索要2万元感情费无果后出手打人,结果付出惨痛代价。6月27日,广西环江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故意伤害案,韦有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现年28岁的韦有为和女友蒙菲于2011年在环江县城打工时认识,看见蒙菲年轻漂亮,韦有为疯狂的追求,经常请蒙菲出入高档茶馆及出去游玩,终于打动了蒙菲,两人在县城租住一间房屋同居,过着幸福甜蜜的生活,2012年春节前夕,两人只为先回男方家还是女方家过节的小事发生争吵,韦有为一气提出分手,并于当天把自己的东西搬出出租屋,誓言永不回来,但分手后不久,蒙菲很快找到了心仪的男子并步入婚姻殿堂。而韦有为依然孤单一人,这使他想起蒙菲的好来,多次找蒙菲要求和好,但均遭到拒绝。2013年2月26日下午,韦有为上到蒙菲的家,提出如果不和好就赔偿几年来自己对女友的关心照顾所付出的感情损失2万元,被蒙菲拒绝后两人发生激烈争吵。韦有为一气之下踢倒蒙菲。恰在此时,适逢蒙菲现在的丈夫刘乔回来,刘乔看见妻子被其前男友踢打,便和韦有为理论,韦有为动手打刘乔,之后两人扭打起来,后韦有为用刀具打伤对方。经鉴定,刘乔的伤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有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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