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怀疑女友出轨伤岳母 男子积极赔偿免刑罚
发布时间:2013-06-17 14:54:37


     本网讯(金韬)   日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家庭矛盾引起的故意伤害案,因被告人积极赔偿岳母损失获谅解,故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吴波犯故意伤害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吴金波与罗熙于2008年2月开始同居,之后生育二儿一女。2013年3月开始因罗熙不在其家居住(回其娘家居住),被告人吴金波遂怀疑罗熙有出轨行为。同年4月3日晚,酒后被告人吴金波邀吴云志(已作行政处罚)一起去罗熙的娘家找罗熙。未果,被告人吴金波怀疑罗熙不在娘家居住,与罗嫂周丽红发生口角,用脚踢周丽红,并将及时赶回家的岳母张海兰打伤,经法医鉴定,张海兰右眼眶内侧壁骨折,构成轻伤甲级。张海兰用去医疗费用14365.91元,周丽红用去医疗费用1122.42元。被告人吴金波赔偿张海兰、周丽红医药费及其他经济损失共计9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金波怀疑罗熙有出轨行为,酒后到罗熙娘家寻找罗熙未果,便怨恨于罗熙母亲,并伤害其身体,致其轻伤甲级,被告人吴金波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此案的发生是因家庭矛盾引起,犯罪较轻。案发后,被告人吴金波能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序及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