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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男子人群“捞金” 抢金不成反被抓获刑
发布时间:2013-07-30 08:52:23


    本网讯(罗彩萍)  男子为了弄到钱物,竟然大胆的到人群中寻找目标,结果是抢金不成现场被抓获。2013年7月29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决朱明奎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3年5月1日,因为是国际劳动节放假的缘故,武宣县马鞍山广场内人潮涌动,朱明奎觉得这是“捞金”的好时机好地段,于是和朋友到广场内寻找作案目标。当他们看上张玉梅脖子上挂的金佛吊坠后,开始分工合作,由朱明奎的朋友开摩托车在路边接应,朱明奎则上前趁张玉梅不注意时,把张玉梅的金佛吊坠抢走。令朱明奎措手不及的是张玉梅反应过来后迅速抓住朱明奎的手并大声呼救,最后,朱明奎被张玉梅和广场上的部分群众抓获。后经武宣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的金佛吊坠价格为7116元。

    被抓获后,朱明奎主动供述了犯罪事实,在庭审中亦无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明奎当场乘人不备抢夺他人身上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夺罪。他虽然已抢到财物,但由于被害人发觉并抓住其手不放,使得其并未实际控制被抢财物,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抢夺未得逞,应属于抢夺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案件情节,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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