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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盗窃胆大包天 被发现后拒捕转为抢夺
发布时间:2013-06-06 14:06:37


     本网讯(谢力 袁娟)   本想偷钱,不料被发现,情急之下干脆硬抢,并将被害人甩开夺门而逃。近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法院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王世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3年月2日13时30分许,王世窜至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青原大道被害人戴凤经营的废品收购店门口,见店内无人,遂入内拉开桌子的抽屉,将抽屉内的黑色腰包拿出,拉开腰包拉链,见腰包及包内隔出的小袋内都放了现金,遂先将腰包内的现金(经事后核实为570元)盗出,放入自己的裤子口袋内,就在被告人王世准备将腰包小袋内的现金(经事后核实为1200元)盗出时,被走进店内的被害人戴凤发现并遭到质问,王世旺见状,即将小袋内的现金拿出,放入自己的裤子口袋内。被害人戴凤上前抓住王世的裤子口袋,被告人王世将被害人戴凤甩开并逃跑,戴凤边呼喊“有人抢钱”边追赶,王世在逃跑途中被群众抓获,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时,被被害人发现,即公然抢夺现金1200元,数额较大。后其在逃跑途中被群众抓获,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未遂),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王世的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王世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被释放后,不思悔改,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且其系流窜作案,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依法分别应予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王世抢夺后在逃跑途中被群众抓获,属犯罪未遂,应当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王世旺当庭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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