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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十顾工地频得手 东窗事发获刑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3-07-24 09:42:18


    本网讯(赵卫光 廖剑平)  此贼胆忒大,盯住一工地行窃十次,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将自己送进监牢。2013年7月23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作出宣判,认定被告人喻根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3年3月至5月期间的晚上,被告人喻根十次窜至安福县瓜畲乡里湖村汪生的探矿工地盗窃,盗得电缆线等探矿设备。经鉴定,被盗电缆线等探矿设备价值为12936元。被盗探矿设备除电焊机、电动机未追缴外,其他被盗设备均已追缴,并发还给被害人。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喻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归案后被告人喻根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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