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店主找朋友看店却引狼入室 财物被洗劫一空
发布时间:2013-07-23 11:15:23


    本网讯(卢新潮)  李女士自己经营了一家足疗店,一天要出去办事,便找来好姐妹王娟帮忙看店,可没想到却是引狼入室,回店里一看,大量值钱的东西都没了,于是报了案,近日,江苏邳州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王娟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人民币5000元。

    10月份的一天,被告人王娟应好姐妹李女士的委托,帮忙看店,闲暇无事就四处打量着这家足疗店,无意中瞥见厨房内一个黄色钱包,好奇心驱使下她翻看了钱包,一看这么多值钱的宝贝,遂起了歪主意,把钱包内的800元钱、6克白金项链一条、4.6克黄金戒指一枚、5克黄金耳花一副、价值800元的华联超市购物卡一张、面值500元的足疗消费卡四张全部收入自己囊中。后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白金项链、黄金戒指、黄金耳花共价值人民币5172元。涉案赃物赃款总价值人民币8772元。

    后被告人王娟被派出所民警刑事传唤到案。案发后,王娟将所盗黄金戒指、黄金耳花、足疗消费卡退还被害人,其家人代为退赔赃款人民币2800元。本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其或家人退赔大部分赃物赃款,视其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