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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五天内两次盗窃同一家店被抓现行获管制
发布时间:2013-07-24 11:47:41


    本网讯(林冬生 曹永清)  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辛有根管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四百元。

  被告人辛有根于2013年1月22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辛有根采取攀爬方式进入万载县株潭镇建设路“心恋”服装店二楼房间内,盗得两个钱包内的人民币2700余元。2013年1月27日晚上九点多钟,被告人辛有根又再次攀爬进入“心恋”服装店内,欲实施盗窃,店主林蓉发现异常,叫来李波,将被告人辛有根抓获,并报警。案发后,被告人辛有根退赔给林蓉人民币2900元,林蓉出具谅解书,建议对被告人辛有根从轻处罚。庭审中,被告人辛有根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辛有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辛有根于2013年1月27日攀爬进入“心恋”服装店内欲行盗窃时,被被害人发现抓获,盗窃未遂,对该次盗窃,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辛有根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其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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