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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内四次偷车 “万能”小偷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7-22 13:48:35


    本网讯(谭召日 卢荣鲜)  手持一把万能钥匙自恃无锁不开,“艺高人胆大”的黄友宇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在同一个乡镇内偷车四次。7月15日,广西武宣法院以黄友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黄友宇系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于2010年1月25日、2011年8月30日分别以盗窃罪被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和合浦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1年11月20日刑满释放后,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黄友宇来到武宣县思灵乡,并根据自己的“丰富经验“自制了一把万能钥匙重操旧业。2012年12月22日至2013年1月27日期间,黄友宇分4次窜到武宣县思灵乡,盗走他人的三辆摩托车和一辆电动车,价值共计人民币7720元。2013年1月28日15时许,其再次窜到武宣县思灵乡卫生院停车棚内撬盗一辆铃木牌二轮摩托车时,被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作案工具万能钥匙一把。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黄友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4次,盗窃数额为人民币77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其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遂判处黄友宇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分别退赔失主何魁、何荣明、覃家忠、何基宁人民币2860元、1050元、2490元、1320元;作案工具自制万能钥匙1把,没收作物证保存。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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