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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瘾君子盗刷信用卡2万获刑2年罚金3万
发布时间:2013-07-22 09:41:12


    本网讯(黄中州)  广西德保一名女瘾君子,在自动取款机取钱时,发现他人的银行卡正处于交易状态,该女子分六次从该卡取走现金20000元,偷鸡不成蚀把米,最终不但分文未得,还被判刑并处巨额罚金。2013年7月19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判处被告人陆春妮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经查明,2012年9月27日15时许,被告人陆春妮准备在德保县南郊市场农村信用社自动取款机取款时,发现自动取款机内里有一张银行卡(该卡系陶某取款后忘记取卡)正处于等待交易状态,被告人陆春妮分六次从该卡取走现金共计20000元钱。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已将20000元钱上缴公安机关。另查明,陆春妮为吸毒人员。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春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陆春妮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又鉴于被告人陆春妮已退出违法所得,有悔罪认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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