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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司法警察在刑事庭审中应注意的安全细节
作者:高魁勇 鲍喜玲 发布时间:2013-07-17 15:10:38
刑事庭审安全是刑事审判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保证庭审安全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义不容辞的责任。司法警察在接到庭审任务时,首先要向案件的审判人员了解案情、被告人基本情况、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对立点以及旁听人员数量,然后根据案件情况和庭审环境决定警力配置及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押解、看管、安检、值庭方案。在实际操作中尤其要注意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做到刑事庭审安全的万无一失。 一是注重提押过程中的安全细节。司法警察在提押、还押过程中,除严格按照押解规则执行外,还要注意到以下细节问题。第一、驾驶员要检查囚车状况,看是否达到安全标准;第二、司法警察要向看守人员了解被告人在看守所内的表现、情绪、身体状况;第三、被告人从监号内提出来后,司法警察要观察其体貌特征和情绪表现,根据押解规定给其带械具,然后对其进行搜查,防止携带危险物品;第四、被告人被带上囚车后,一定要注意将车门反锁。 二是注重看管中的安全细节。第一、被告人在法院羁押室候审过程中,司法警察要严防被告人与其他人接触,时刻观察其动态,有必要时给被告人戴上头套;第二、同一案件的多个被告人一定要分室看管,以防串供;第三、被告人要求去厕所的,一定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是基层法院审判区与厕所分离的情况下,有必要时多配备一名警力,如厕时法警一定要在可控制的范围。 三是注重安检中的安全细节。第一、注重法院在安检方面设施齐全,除了有效利用好X光机、金属探测仪、安检门外,还放置电子储藏柜,对旁听人员实行一人一卡一柜,放置其随身携带的包具等小件物品,打火机、金属物品、液体等违禁物品一律不准带进审判区;第二、对旁听人员要求两证齐全(身份证和旁听证);第三、实行安检引导员制,由法警引导旁听人员接受安全检查、存放物品、进入旁听席。对于双方矛盾突出的案件,在足额配置警力的情况下,必要时可以限制双方旁听人数,其他不能进入旁听的人员,一律撤离到审判区以外。 四是注重庭审中的安全细节。第一、在庭审中,除严格按照值庭规则,要根据案件需要配备警力,定岗定责定人之外,还要制定详尽的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针对旁听人员冲击法庭,被告人自伤、自残、行凶、脱逃,以及旁听人员、受害人、被告人突发疾病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做好预案;第二、实际操作中,司法警察要实行受害人方与被告人方分开就坐,以防庭审中因有争议矛盾激化而不好控制;第三、旁听人员与被告人、公诉人、辩护律师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被害人方袭击被告人、公诉人、辩护律师;第四、开庭时,被告人一定要关在囚笼内,对重刑犯,在不影响庭审活动的情况下,采取不去械具或使用约束椅;第五、值庭法警要在被告人的侧后方,防止被告人袭击法警,保证法警的自身安全;第六、法庭内警卫的法警也要提高警惕,时刻注意旁听人员的情绪、动态,有情况及时制止,提前报告审判长,情况紧急时,先予处置;第七、庭审结束,首先让旁听人员撤离到法院大门以外,确保被告人通道畅通、安全;被告人签字画押时,要给被告人戴上械具,一名法警抓握其手铐铐环,防止被告人用笔行凶。 (作者单位: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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