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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心”换民心 实干赢平安
作者: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齐秀    发布时间:2013-07-03 10:13:59


    党的十八报告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表明党和国家对司法工作的高度重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应当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息县人民法院作为基层法院,应当立足法院职能,找准自身定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做到常怀敬畏之心,牢记公正之心,坚守廉洁之心,不忘爱民之心,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多做得民心、顺民意、合民情的实事。通过构建“四心”并进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争取社会大众对司法具体个案的理解与认同,为当地平安建设、社会管理、法治建设提供更多正能量。

    常怀敬畏之心,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性质和职能,决定了法院干警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崇尚法律、敬畏法律。人民法院办理每一起案件,立案、送达、保全、庭审、调解、裁判、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细节都必须着眼于法律,用法律精神规范言行举止,用法律精神规范权力行使。既要积极有为,又要依法慎为,坚决防止司法权的不当行使或滥用。通过开展案件流程管理,信息网上公开,案件当事人回访,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工作,切实增强司法活动的透明性、说理性、严肃性。对自己所办的每一起案件,只有承办人(法院人)充分自信,法律人才能形成共信,最终赢得社会大众的公信。

    牢记公正之心,做到不偏不倚。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公开是实现公正的必要途径。“要让权力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使人民能够更为充分和有效地进行监督,这也是把权力涂上防腐剂,只能为公,不能私用”。一是立案公开。将立案条件、流程、诉讼费用缴纳、缓减免条件在立案大厅公示,向当事人提供案件指南、诉讼风险提示等资料,做到文明接待、文明立案。二是庭审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旁听案件审理;大力开展巡回办案,深入群众,以案释法,增强庭审透明度;逐步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开庭实况同步记录、笔录同步显示、证据公开、适用法律条文公开的“三同步、两公开”的庭审模式。三是执行公开。实行“执行日志”制度,制定并落实《关于在执行工作中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规定》、《执行错案责任倒查制度》等规定,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四是文书公开。息县法院自2009年开始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2012年全院将应当上网的819份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自觉接受社会评判。

    坚守廉洁之心,保持清正廉明。廉洁是法院工作的最基本要求,是法院干警的立身之本和职业道德底线。“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法院干警在办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常常会进行人情、关系、金钱的干扰、各种利益的诱惑。为此,每一位法院干警都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理解“为谁司法、靠谁司法、怎样司法”的本质内涵,不断清除思想上的杂念,自觉践行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堂堂正正做事、清清白白做人,靠人格的力量和道德的典范赢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信赖和尊敬。切实加强法院内部监督,完善“一岗双责、连带问责”工作机制,理顺法院内部监督与人大、政协、纪委、检察机关、社会舆论等外部监督的关系,对法院内部存在的不利于法院干警保持清正廉洁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使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且通过内部监督切实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不忘爱民之心,坚持司法为民。胸怀爱民之心,坚持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话,需要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一是热心接待。制定语言行为规范,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份耐心倾听、一颗真心解答,坚决杜绝“冷、横、硬、推”现象的发生。二是灵活送达。首选直接送达,出现送达不畅的,及时采取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便捷有效的送达方式,提高送达成功率,避免出现多次送达。三是及时开庭。确定合理答辩、举证期限,做好庭前阅卷工作,明确争议焦点以及需要查明的事实,避免因事实不清导致的重复开庭。四是巡回办案。法庭人员一律吃住在法庭,坚守法庭阵地,大力提倡巡回办案,把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宁可法官多跑腿,也不让群众多走路。五是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办理诉讼费缓、减、免,确保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执行不能而且生活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刑事被害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切实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六是畅通渠道。通过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回访、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及时收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第一时间排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及时公开,用最大诚意换来人民群众的理解与信任,赢得社会的和谐与平安。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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