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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报酬还被打伤 出借人诉至法院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3-06-05 09:29:05


     本网讯(通讯员 黄庭光)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欠债的人偏偏不想履行义务,以致双方产生纠纷坐到了原、被告席上。

    2013年3月18因为迟迟未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原告杨由奶及其丈夫听说欠自己钱的被告何德济已从外地回来,便一同来到何德济家中索要自己的劳动报酬,没想到何德济却以杨由奶丈夫打造的水泥板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报酬,为此杨由奶与何德济发生争吵,继而双方互相抓扯,何德济之父见状还过来踢了杨由奶两脚致其受伤,杨由奶受伤后被家人送往医院做了伤检并住院治疗。

    纠纷发生后,杨由奶多次找何德济协商赔偿事宜,但何德济态度强硬,拒不赔偿,无奈之下杨由奶诉至广西隆林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连带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义,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杨由奶医疗费用人民币2500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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