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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无证乡医治死人拒赔偿 法院执行讨公道
发布时间:2013-06-05 14:10:45


     本网讯(汪次安 余燕菱)   6月5日,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该县梅坑镇现年72岁的无证乡医潘阳春,非法行医治死了人却拒绝对患者亲属进行赔偿。5月30日上午,该院依法对其强制执行,维护患者亲属的合法权益。

  2012年1月8日,潘阳春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对被害人罗某注射了复方风湿宁等药物。注射后,罗某在回家途中死亡,经尸体检验鉴定,罗某之死符合用药后药物诱发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死亡。

  2012年8月7日,潘阳春被新丰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千元,同时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162093元。判决生效后,潘阳春及其亲属却一直拒绝对死者亲属进行任何赔偿,当地政府及村委会多次召集双方调解也无果。同年11月19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新丰县法院向被执行人潘阳春送达了执行通知,并公告限期潘阳春腾空其位于华溪村国道旁的房屋,但潘阳春亲属拒不配合。为此,该院决定对其强制执行,腾空房屋依法定程序拍卖后,获得的拍卖款赔偿死者亲属。

  2013年5月30日,强制执行行动开始,新丰法院为确保强制执行工作的公正、公开,邀请了2名人大代表全程现场监督、见证。经过7个多小时紧张工作,房屋顺利腾空,所有物品搬迁至潘阳春位于禾溪村老家房子。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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