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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荔浦县金店特大抢劫案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13-05-27 12:13:41


广西荔浦县金店特大抢劫案公开宣判


     本网讯(朱建明 薛昌生)   近日,备受关注的广西荔浦县金店特大抢劫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法院第一审判庭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成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韦永东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分别剥夺二被告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各一万元。

  荔浦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6月14日20时许,被告人李成强、韦永东趁着天下大雨,身穿蓝色雨衣,头戴全封闭式摩托车安全帽,携带假手枪、电棍、铁锤等作案工具,对荔浦县世爵百年珠宝店实施抢劫,抢走价值近7万元的黄金项链、手链。2012年6月27日、28日,二被告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成强、韦永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抢劫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李成强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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