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和贵平 柳楠)
两个“90后”为筹集上网费,竟潜入公园内假装购买水果,持刀对水果摊老板实施抢劫,结果两人“患难与共”同获刑罚。2013年5月20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犯抢劫罪均判处被告人王帅、原兵兵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各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王帅和原兵兵两人是高中同学,毕业后无所事事,经常一块上网玩乐。但因两人均无业,所以经常为筹集上网费而苦恼。2012年9月28日上午,两人又聚到一起,因无钱上网,王帅就提出去抢劫,原兵兵一听,就马上同意了。经预谋后,二人就到市场购买刀具作为作案工具。当日中午13时许,二人窜至焦作市缝山针公园半山腰,看到水果摊老板陈学峰正在整理水果,两人就走过支假装购买水果与之搭讪,看到四周无人,原兵兵用事先购买的刀具威胁被害人陈学峰,王帅趁机将陈学峰的腰包抢走,包内有现金200元和银白色中兴手机一部(无法作价)。当日下午二被告人将赃款予以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帅、原兵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抢劫罪罪名成立。被告人王帅、原兵兵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王帅、原兵兵当庭自愿认罪,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遂依法对其二人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