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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夫妻合伙盗窃 双双被抓获刑并交罚金
发布时间:2013-05-22 11:22:50
本网讯(陆湘斌)
俗话说夫妻齐心其利断金,可是广西临桂五通镇有一对夫妻的齐心却没用在正途上,2013年5月21日,广西临桂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决夫妻两人吴乔发,廖桥弟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3年1月初的一天,被告人吴乔发、廖桥弟夫妇在临桂县五通镇浔江村委会浔江村“大界”(地名)山上烧炭时,发现本村李某家砍好的杉木放在“牛背拥”(地名)山场上,二被告人遂于每天烧炭回家时顺道从“牛背拥”山场上背一两根砍好的杉木到“大界”山场的草丛中藏好,准备以后再背回家盖灰房用。同年1月25日17时许,二被告人再次偷背杉木时被失主李某抓住后报警,盗窃的杉木共33根亦被随后赶到现场的公安民警查获,并已发还失主。经临桂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杉木价值人民币2537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乔发、廖桥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故法院逐做出文中之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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