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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做不成“仇”还在 前夫鲁莽伤人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3-04-19 16:29:36


     本网讯(通讯员 罗彩萍 覃登高)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李明却是夫妻不成“仇”还在,夜宵摊前偶遇前妻仍是大打出手。2013年4月19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判处李明拘役四个月。

    李明因为与妻子张铭感情不和早已是分道扬镳。2012年8月23日晚上11点,李明到武宣县武宣镇鞍山路一家夜宵摊吃夜宵,看见前妻张铭与张扬等人在一起吃夜宵。看到张铭的那一刻,李明心中燃起怒火,即便已经离婚,但是过去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恩恩怨怨还是无法从心头抹去。抵不住胸中怒火的李明立马上前指责张铭,谩骂张铭,甚至动手。张铭的朋友张扬出面制止,李明与张扬争吵几句后离开。几分钟后,李明带两名男子返回,先用夜宵店的塑料凳砸张扬的头部,后拿啤酒瓶殴打张扬,致使张扬当场受伤。

    后经武宣县公安局法医师鉴定,张扬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与张扬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也取得了谅解。综合案件的情节、性质,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做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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