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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口角冲突打折他人四根肋骨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3-03-25 13:52:11
本网讯(黄文青)
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口角发生冲突,打折他人四根肋骨的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谢有亮拘役二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初,由于谢有亮家的小孩捡石头砸被害人谢天祥家屋顶的瓦片及撒尿到谢天祥家的棉花上等琐事,谢天祥多次与谢有亮家人发生口角矛盾。 2012年10月6日早上6时许,被告人谢有亮一个人来到谢天祥家门口,谢天祥当时正在门前的水泥空地上摘花生。谢有亮便质问谢天祥为何要打他的小孩,为此两人发生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谢有亮动手殴打谢天祥,致谢天祥左侧2、3、4、5共四根肋骨骨折。经高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谢天祥的伤情为轻伤甲级。 2012年10月7日,被告人谢有亮主动到高安市公安局杨圩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谢有亮就民事赔偿与受害人达成了协议,并按协议支付了赔偿款51500元给受害人,被告人谢有亮的行为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有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谢有亮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本案系因邻里纠纷引起,且被告人谢有亮就民事赔偿与受害人达成了协议,并按协议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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