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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下车查看车况乘客“越位”突然发动车辆撞伤他人
发布时间:2013-03-29 11:17:02
本网讯(通讯员 夏云 王希茜)
“法院不仅帮我追回了赔偿款,还给了我5000元补助款,真的很感谢你们。”这是申请执行人黄金文于3月21日在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领取执行款时发出的感叹。
2010年11月25日早上,李国安将自家的农用车停靠在一小吃店门前下车吃早餐。在店内遇见朋友张小泉,张小泉得知李国安吃完饭要去县城,便向李国安提出搭顺风车。 吃完饭,俩人一起上了车,车辆发动前行了百米后,李国安发觉后车门没关好,便将车辆熄火下车去关后车门,但未将车钥匙拔下,张小泉却在这个时候坐入驾驶位将车辆发动起来,车辆突然向前猛窜出去,与停在前方摩托车相撞,并致摩托车车主黄金文受伤,花去医疗费6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张小泉弃车逃逸不知所踪,而农用车车主李国安也在垫付4500元医疗费后拒绝承担其实赔偿责任。无奈之下,黄金文到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判决张小泉赔偿黄金文6.4万元,李国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张小泉下落不明,而李国安不服判决拒绝赔偿。 在执行中,李国安对执行法官上门执行很不满意,对抗情绪比较大,在执行法官多次的法律宣传和思想教育后,李国安认识到性质的严重性,但又不情愿向被害人支付赔偿款,便躲了起来,玩起来了“失踪”。 在多次上门查找李国安不见其人的情况下,法院对李国安地处农村的房屋实行查封措施。由于房屋地处农村,不易变现,该案陷入难执行的窘境。 3月19日,经申请执行人举报发现被执行人李国安的踪影,执行法官立即出动,在经过近4个小时说服教育后,李国安还是毫无履行的意思。鉴于李国安的家庭情况及他个人的表现,法院最终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在看守所中,李国安经过反思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希望与申请人和解。3月21日,李国安当场给付6万元赔偿款。案件得以最终执结。 资溪法院鉴于黄金文因为事故造成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依法为黄金文申请到位5000元司法救助款。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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