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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另嫁他人 “拜金”新娘被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3-03-18 09:05:37


     本网讯(通讯员 邹旭 献红)   谈恋爱、订婚的目的就是和自己心爱的恋人结婚,长相厮守,可郑晓雯却恰恰相反,和孙忠明花前月下,谈恋爱、订婚,却突然和王恒亮结婚,成了“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的典型代表,结果是结婚三天就被告上法庭。3月14日,山东省莒南法院涝坡法庭法官耐心细致热情地做工作,原告孙忠明才同意调解,并放弃了精神损害赔偿部分,只要回了11000的彩礼。

    今年25岁的郑晓雯是山东省莒南县文疃镇农民。2012年春天,经媒人介绍,郑晓雯和本镇青年孙忠明建立恋爱关系,随着花前月下的相依相偎,关系不断升温。半年后后的10月初10,郑晓雯和孙明忠举行了简单的订婚,郑晓雯收下了在当地寓意为千万里挑一的11000元的彩礼。订婚后,沉醉在订婚之喜的孙明忠决定去青岛打工赚钱,第二年春天好和晓雯举行婚礼。去年腊月20日,孙明忠刚到家,就忙着要给郑晓雯打电话,商量一下明年春天结婚的事,其邻居却告诉,昨天郑晓雯和邻村的大龄青年王恒亮举行结婚仪式,听说结婚证早就就领了。孙明忠不信这是真的,急忙打电话给郑晓雯,郑晓雯很平静地说,是真的,昨天和恒亮举行完了婚礼,请你把我忘了吧!我虽然喜欢你,也是个喜欢金钱的女孩,不想嫁给你过打工的穷日子。其实我早就该告诉你,但我又怕你伤心,就一直没告诉,请你原谅我的自私。

伤了一夜心的孙明忠觉得郑晓雯太坏了,明明和自己订了婚,都是未婚妻(当地风俗)了,却瞒着自己和别人结了婚,让自己无脸见人,一定要讨回公道。

2月1日,孙明忠伤心地将结婚三天的郑晓雯告上法庭。要求郑晓雯和王恒亮离婚,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30000元。    

    3月14日,莒南县法院受理后,在涝坡法庭开庭审理。承办法官通过分析调查,有针对性地劝说孙忠明,“没有感情的婚姻像地基不牢的大厦,随时都会倒塌。只重钱财的未婚妻被别人娶了,不一定是坏事。你才24,这么年轻,长得又这么帅,外面的好女孩多的是,你还怕娶不到老婆啊。看在你和被告也相识相恋了半年之久的份上,就原谅她的错误。我们做被告的工作,让她返还你给的11000元的彩礼钱,至于你要求被告离婚没有法律依据,你要求精神赔偿,也找不出证据,也无法支持你。”

    做通了原告的思想工作后,承办法官针对被告郑晓雯因为拜金,欺瞒已订婚的男友和别人结婚的不道德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告诉她,原告念在两个人曾经热恋的份上,学会了放手。只要被告返还其彩礼钱,便不再和被告计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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