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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不返礼金 外出打工难逃执行
发布时间:2013-02-20 14:04:21
本网讯(通讯员 艾小川)
费尽周折要起诉离婚,法院最终判离却不支付判返的礼金。2月19日,江西省金溪县一“80后”妇女被拘传至法院,随后向法院交纳了9000执行款。
1985年出生的车晓霞经人介绍,于2008年农历正月二十与同村的周小良订婚,同年6月10日,双方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2008年11月因家庭琐事车晓霞和周小良发生矛盾,并一直分居。 2010年4月,车晓霞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周小良离婚,金溪县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2011年3月16日,车晓霞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2011年5月9日,金溪县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同时判决车晓霞返还周小良礼金9000元。判决生效后,车晓霞未履行,周小良遂向金溪县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车晓霞返还礼金9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调查,没有发现车晓霞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本人也已前往厦门打工,案件一时陷入执行僵局。 2月19日,经群众反映,车晓霞已从厦门打工回来,最近一段时间都在家里。接到举报后,执行法官遂立即前往车晓霞位于金溪县琉璃乡的家里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说服教育下,同时也慑于被司法拘留,车晓霞当场支付了全部执行款9000元,并说道:“要早知今天这样,当初还不如趁早把这钱给交了。”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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