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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装修破坏防水层致楼下漏水引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13-03-14 09:53:44


     本网讯(通讯员 木爽 张亦)   楼上装修改造卫生间破坏防水层致楼下漏水,引发了一场邻里间10年的纠纷。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判决宋玉鑫赔偿王宽房屋维修费2000元。

    2002年的一天,宋玉鑫将自家住的房子进行改造装修。但是装修时,将卫生间的地板防水层给损坏了,导致自家中的污水通过地面渗入到楼下王宽家中的房顶和墙壁上,造成王宽家房顶和墙壁大面积污损和脱落。于是王宽就找到邻居宋玉鑫找其理论,要求宋玉鑫尽快维修家中地面防水层,以免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宋玉鑫表面答应要求,但是一直没有实施,王宽家中渗水现象也没有好转。这期间王宽又多次找宋玉鑫协商,但是宋玉鑫不顾及邻居友谊,拒绝修缮,我行我素。无奈的王宽先找来社区通过做工作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由宋玉鑫支付王宽800元用于补漏维修,宋玉鑫不再承担补漏维修责任。

    王宽找来维修师傅准备维修却发现由于漏水问题出在楼上宋玉鑫家里,维修工作需在他家进行,于是王宽将之前达成协议的800元返还给了宋玉鑫,并向其讲明缘由要求宋玉鑫负责将房子维修好。但是过了很长时间宋玉鑫都没有维修,这期间王宽找他多次询问,都宋玉鑫都已“对房屋进行维修了,但却查不到漏水原因为”等借口推迟。

    王宽多次找宋玉鑫维修其家中地面防水层,宋玉鑫却置之不理,任由事态发展。王宽家中只能长期处在霉变恶臭的环境中,这给王宽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危害,致使其精神压抑、郁闷,长期得不到释放,导致肝病急性复发住院,至今未见其好转。眼看着家里的居住环境逐年恶化,房内气味难闻,楼上邻居又不及时维修,致使自己长期处在霉变恶臭的环境中。无奈的王宽把楼上的邻居宋玉鑫告上法庭。  

    主审法官陈会阳说: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被告与原告系上下邻居,因被告厨房及卫生间处向下漏水,造成原告房屋部分墙面无损、脱落,被告应对原告房屋无损、脱落的墙面予以修复,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房屋维修费用20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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