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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朋友”借钱不还 法院凭借条判还十年欠款
发布时间:2013-01-30 16:46:36


     本网讯(维佳 建新)   或许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经历:自己手头紧张,需要向朋友借钱,或是朋友手头紧张,向你借钱。这种情况被一些人总结为“两难开口”,即问别人借钱难开金口,朋友借钱不还,想要回更加难开尊口。甚至有网友吐槽,“摧毁友谊最直接最彻底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借钱不还”。郑州市的李老牛(化名)就遭遇到了这样的尴尬。

  2012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上午,家住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某小区的李老牛一手拿着借条来到惠济法院立案庭,起诉朋友贾利(化名),要求对方归还欠自己的一万五千元钱。

  法官仔细审查李老牛的立案材料时惊讶地发现,这欠条落款日期居然是2003年9月。

  随后,李老牛拉着法官的手,皱着眉头讲了自己与贾利(化名)借款的经过。

  李老牛和贾利同是河南某县老乡,平日里也情同手足,一起住在惠济区同一个村子里。

  “这段日子,我手头不宽裕,家里又急需一笔钱,老牛你能不能借我点?”2003年夏的一天,贾利敲开了李老牛家的门,一阵沉默后,说出了以上一番话。

  “没问题,要多少?兄弟尽管开口,不够了哥们再给你凑。”李老牛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一万五吧,兄弟你也不宽裕。”“中。”李老牛说着,回身就让媳妇出门去借钱。等凑够一万五千元钱后,递给了贾利。

  贾利也不推脱,收下钱后就立马给李老牛打了张欠条“今借李老牛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贾利 二零零三年九月×日。”

  一晃就到了这一年底。钱借出去了,过了大半年,贾利却一直没还,李老牛着急了,他在家人的催促下到了贾利家,贾利见到李老牛仍旧是热情相待,见面点头哈腰,却绝口不提还钱之事。李老牛只得说了几句催促的话就匆匆离开。

  随后,李老牛及其家人经常催促贾利还钱,无奈贾利一直拖着。碍于朋友面子,李老牛及其家人也不好采取什么强硬措施。

  就这样一直拖到了2012年底,李老牛再次来到贾利家,却惊奇地发现贾利搬了家。李老牛急急忙忙给贾利打电话,手机却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他这才慌了神。

  李老牛一家四处打听贾利的下落,贾利却像人间蒸发一般失踪了。李老牛最终也没能得知贾利身在何处。

  贾利失踪了,他欠的钱怎么办呢?李老牛想到了法院,他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2013年1月30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贾利却并未出庭。

  惠济法院的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贾利向原告出具的借据是被告的个人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已形成合法的借贷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因而原告李老牛要求被告贾利归还一万五千元借款请求应予以支持。鉴于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原告有权要求被告随时履行还款义务,被告贾利应当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原告与被告间约定借款无利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约定期限内不应计算利息。

  法院遂依法缺席判决被告贾利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李老牛借款15000元。

  【说法】

  本案主审法官随后表示,生活中,谁都会有个难处,这个时候伸手帮一把才真正体现出了朋友的价值,而本案中,

贾利的借钱不还的行为,撕裂了双方的友谊,也提醒我们在交朋友时要认清人的品质,莫要因交友不善即伤身又伤心。

  他还同时表示,虽然法律上对于借条的形式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但为更好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在书写借条时,应当注意要具有完备的要素。如尽量采用不易涂改的钢笔等书写,同时字迹清楚,借条上还应注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点,借款用途、借款时间、还款期限、有无利息及计算方式等要素。尤其要注意避免使用“一字多解”的汉字,譬如“还欠款人民币一万元”这句话,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一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一万元”,这就为将来一些纠纷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另外,对于熟人或亲戚提出的签字等请求,也不应盲目信任或轻易答应,如果确系被迫或被骗写下了借条,可及时报警或者寻求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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