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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法院为59位农民集中兑付执行款26万元
发布时间:2012-06-28 15:51: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欣骏 廖然然)   6月27日下午,四川省沐川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26余万元,59位申请人领到执行案款。其中,8名农民工全额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52位农民全额拿到了茶叶赊购款。手拿被拖欠的1.5万元茶叶款的利店镇涧溪村村民宋某某高兴地说:“感谢法院为我们做主,挽回了损失!”

  2011年以来,沐川县利店镇纹竹街村民王某,因做茶叶生意需要,先后向胡某、罗某等多人借款58余万元进行生意资金周转,并向52户农民赊购了价值6万元的新鲜茶叶,另外差欠民工工资1.5万元。2011年9月30日下午,王某不幸意外坠崖身亡。胡某、罗某等59人以王某的法定继承人刘某等为被告,相继起诉至法院,请求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追索应得劳动报酬,偿还合法借贷。在法院依法判决后,胡某等人相继于2012年2至5月向法院提交了11份强制执行申请,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5万元。

  执行法官通过认真分析案情,决定将11份申请合并执行,提高执行效率。并通过查询、走访、询问等方式,了解到刘某生前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公司投保了意外事故险,将获赔因死亡获得的意外事故保险金26.8万元,除此以外,被申请执行人再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立即依申请人申请对即将获赔的保险金采取了保全措施。但由于该批案件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5万元,目前可供执行财产仅26.8余万元,在可供执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法院优先保障民工权益,将所欠农民工工资1.5万元和拖欠农民售卖新鲜茶叶款6万元予以优先、全额兑付。6月27日下午,该院对26.8余万元执行款予以集中发放。

  全额拿到4100余元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陈某由衷地说:“法院把维护我们的权益放在第一位,尽心尽力为咱老百姓办事,这样的案件处理结果,我们打心里高兴!”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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