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南丹法院执行法官换思路 多年欠款终得还
发布时间:2013-01-28 10:04:59


     本网讯(刘顺武 谭凤娟)   2013年1月25日,申请执行人钱日新从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领取到了被执行人张广富拖欠他多年的款项15170元。案件获得了执行,钱日新皱起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申请执行人钱日新与被执行人张广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南丹县人民法院于2002年作出了民事调解书。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完还款义务。为此,钱日新曾申请过执行,但因被执行人退休工资较低且其他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未能执行完毕。

  在钱日新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后,法官通过到被执行人张广富的单位了解情况、核查退休工资等方式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查明了,被执行人在南丹法院的另一案件中为申请执行人,且该案已执行得款12000元。南丹县人民法院遂裁定,提取被执行人张广富的退休工资收入3400元,同时从张广富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另案案件款中划拨12000元支付本案案件款。在执行法官创新思路的努力下,本次执行终于圆满完结。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