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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用“亲子”教育 法庭上浪子回头
发布时间:2013-01-30 09:42:38
(图为法定代理人与未成年被告人单独会见)
本网讯(王红英 赵高超)
1月29日,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本案开庭前,审判人员针对本案情况巧妙安排该未成年被告人与其法定代理人单独会见,以方便二人进行亲子交流,达到以亲情的方式感化未成年人的目的。
在将近一个小时的单独交谈里,该未成年人心灵受到强烈震荡,感触颇深,表示下定决心痛改前非。 开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使用适合未成年人的语言表达方式,有效消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心理,该未成年被告人当庭表示了积极的悔改意愿。 据悉,该院少年法庭自2009年成立至今,共审理了100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长期以来,少年法庭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赢得了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和社会大众的高度认可。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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