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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带友讨要欠款不成 一耳光打出一年牢
发布时间:2012-12-19 15:45:13
本网讯
男子气愤讨要欠款给人一记耳光换来一年刑罚,山西大同法院宣判了一起因讨要欠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李明2年前借给张斌3万块钱,多次催要,张斌都没有要还钱的意思,家里等着用钱,张斌急的想热锅上的蚂蚁。6月,李明又和张斌说起了还钱的事情,张斌没搭茬,李明越想越生气,这钱还能被拖黄了不成?晚上,李明叫上几个朋友一起喝酒,说起了这窝囊事,几个哥们听完忿忿不平,一起来到了张斌家,说要给兄弟撑腰,给这小子点颜色看看。张斌打开房门,一看这阵仗,嘴上也不服软,双方吵了起来,李明甩手打了张斌一个耳光,说:“再不还钱,咱们法庭上见。”第二天,李明被公安局传唤调查。没想到,先被法律追究的是李明自己。原来,李明走后,张斌就报了案,经鉴定,张斌所受损伤属轻伤。李明被公安机关传唤后抓获。 大同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本案中,被告人李明同他人去讨要欠款本是合理合法,但是因为一时冲动而殴打他人,致人轻伤,不仅没有讨回欠款,反而换回了一年牢刑,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会遇到这样或是那样的冲突与矛盾,采用合法的手段来处理冲突与矛盾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遵守的处事原则。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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