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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当事人送锦旗赞法官秉公执法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2-08-16 14:34:54
本网讯(通讯员 范超)
8月15日,李某来到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向审理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法官俞水才赠送了一面“秉公执法为民解难”的锦旗,感谢其公正审判,使自己能够要回借出去的钱。
2008年1月8日,和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用于买车,并在李某从银行取款的凭证背面写下借条,但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李某在催收借款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和某归还5万元借款。案件审理过程中,和某提出两位证人证实其已将借款归还,但本案借条却仍由李某持有。 法官认为,和某提出的两位证人都与和某有利害关系,本案直接证据借条仍由李某持有,其证明力大于两位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和某须承担返还借款的责任。判决作出后,李某能够要回自己的借款非常高兴,于是送来锦旗。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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