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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中院:清欠工程款与拖欠劳务款“挂钩”
发布时间:2013-01-10 15:57:09
本网讯(李水安 曹春萍)
2013年1月9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清款”发放仪式,20多名农民工从法院清理被告西华县思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原告王群中1033000元工程款中喜领属于自己70多万元的劳务款和材料款。这是该院清欠工程款与拖欠农民工劳务款“挂钩”的成功案例。
2005年12月5日,原告王群中承建被告西华县思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思达物业管理综合楼及2#、3#住宅楼,其中大部分建楼款由原告王群中垫支。现综合楼及2#、3#住宅楼早已竣工,但被告西华县思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仍尾欠部分工程款1033000元。而原告王群中在承建过程中另拖欠王成胜、陈强、王和平、时建设等20多人劳务款和材料款70多万元,虽经多次催要,却因工程款未到位迟迟未予给付。于是,王群中对西华县思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周口中院受理此案后,由民一庭负责审理该案。承办法官审理查证中得知,王群中在承建该工程中尚拖欠王成胜、时建设等20多人劳务款和材料款。面对此情况,承办法官坚持能动司法,秉承“化纠纷、谋发展、促和谐”的办案理念,在清欠工程款工作中,坚持把维护建设领域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要务,优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多次努力,在主持达成被告西华县思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偿还欠原告王群中工程款1033000元调解协议中,优先把王群中拖欠王成胜、陈强、王和平、时建设等20多人劳务款或材料款70多万元纳入本案协调范围,由西华县思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工程款1033000元交至周口中院,由该院将王群中拖欠王成胜等20多人劳务款或材料款70多万元全部发放后,将剩余款项交付于王群中。 此案的圆满解决,不仅清理了拖欠多年的工程款,而且解决了案件下游已出现的20多个纠纷,消弭了可能发生的20多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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